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山东大学威海校区图书馆研讨间的运行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促进教学支持、学术交流和研究讨论活动的有效开展,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结合图书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山东大学威海校区图书馆内所有团体研讨间及特殊功能研讨间的使用管理。
第二章 预约与使用
第三条 使用研讨间需提前通过图书馆官方网站或指定预约系统进行预约,未预约者不得入内。预约时需填写使用人准确信息、使用起止时间、人数、预约目的及活动主题等。
第四条 研讨间开放时间周一至周日 8:30-11:30,14:30-22:00。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人应对研讨间的安全使用及设施完好负主要责任。使用人数4-10人,应严格控制在各研讨间座位数范围内,并尽量保持低声讨论,避免喧哗影响他人。
第五条 研讨间预约使用单次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人每天可预约一场次,特殊需求需提前向图书馆申请并获得批准。预约成功后,请按时到达并使用,至少4位预约申请人,需在预约时间点的前后15分钟内,在研讨间门口的平板刷卡签到,若这30分钟内未完成签到,系统将自动释放本次预约,以供其他读者预约使用。
第六条 预约成功后如不能按时到场,请至少提前半小时取消预约。预约成功的读者不得交换或转让他人使用。
第七条 如社团等学生组织有活动需求,请提前2日以上持学院团总支证明到图书馆309房间开通预约,打印并加盖学院行政印章,表格见
附件一图书馆主题研讨间预约使用申请表.docx。
第三章 行为规范
第八条 使用研讨间时,应自觉遵守学校及图书馆的相关规定,举止文明,不得进行与教学研究、学术交流无关的活动,如娱乐活动、商业活动等。
第九条 严禁在研讨间内吸烟、饮食聚餐,禁止携带食物、有色饮料进入研讨间,保持室内环境卫生。
第十条 使用研讨间时,不得私自修改设备系统和软件。爱护公共设施和物品,不得随意移动、拆卸或搬移,造成损坏需按价赔偿。
第十一条 使用互联网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图书馆相关上网制度,不得复制传播非法信息,不得登录非法网站,不参与非法活动。
第四章 管理与维护
第十二条 图书馆工作人员有权对研讨间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包括检查设施状况、维护环境卫生等。使用人应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如有设施使用等需求,使用人应及时向309值班室反馈,图书馆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处理。
第十四条 使用完毕后,请自觉整理桌椅,保持室内整洁,带走垃圾,并关闭电源、门窗等。私人贵重物品请随身带走,图书馆不承担遗失责任。
第五章 违规处理
第十五条 凡违反本办法者,图书馆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取消预约资格、限制使用等,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山东大学威海校区图书馆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图书馆保留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办法进行修订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