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资料捐赠办法

为了更好地补充馆藏文献资源,山东大学(威海)图书馆欢迎本校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向本馆捐赠图书、手稿、有关山东、威海等地的地方文献以及各机构、团体和各界人士编辑出版的正式出版物等。由于受到馆藏范围和空间的限制,图书馆需对捐赠图书进行甄别取舍,以下为图书捐赠管理办法:

一、捐赠原则:
图书馆全年开展接收图书资料捐赠的工作,全校师生、员工及其他单位人员可本着捐赠自愿、数量不限的原则向图书馆捐赠图书资料。
 
二、接收捐赠图书资料范围:
1、 内容符合本校学科、专业设置和教学科研范围;
2、 适合大学及以上程度;
3、 国际性或全国性的会议论文集。
4、 为正式出版物,根据情况酌情接受一些具有较高学术及收藏价值的非正式出版物。如一些地方文献、地方志、族谱等。
5、私人收藏的古籍、善本或有收藏价值的手稿等。
6、本馆尚未收藏,或虽有收藏但复本不足。

三、以下图书资料不接受捐赠:
1、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著作权法之规定的图书。
2、 破损严重的图书。
3、 内有划线、注记、眉批的图书。
4、 内容陈旧,不具备学术参考价值的图书。
5、其他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图书。
6、期刊。

四、受赠图书管理方法
1、由本馆文献资源建设部门筛选、查重,符合图书馆收藏标准的,进行登记、分类、编目、加工等,入库后进入各阅览室向读者开放。
“受赠书目”栏中公布捐赠人的姓名和单位。图书馆视捐赠图书资料的种类及数量向捐赠人授予荣誉证书。读者可在图书馆主页“参考咨询”--图书捐赠模块下及本馆馆藏目录中进行查询。
2、对于不符合收藏标准的捐赠图书,图书馆将以适当方式进行处理。
3、盗版及残旧的图书资料直接淘汰。

五、相关权益:
1、捐赠以无偿和不附带任何条件为原则,图书馆根据本馆的馆藏及入藏标准确定是否收藏。
2、捐赠的图书资料一经确认并完成相关手续后,其所有权即归图书馆。图书馆有权对捐赠的图书资料做出相应处理。

六、图书捐赠地点及联系方式:
1、图书馆采访室207房间;电话:0631-5688261。
2、邮寄地址: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180号 图书馆 邮编:264209  联系人:鹿遥

附:受赠书目列表>>